仙游县引进台湾地区优秀人才具体办法(3)

四、引才程序

(八)申报省级、市级创业创新人才或仙游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征集需求。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根据我县产业发展需求,每年年底向重点企业和项目征求下一年度引进人才需求,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编制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目录,上报市委组织部组织部、市公务员局。

2、发布对接。每年年初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向台湾地区发布引进人才公告,鼓励台湾知名猎头公司和人才中介机构来仙开展业务,有针对性组织开展台湾人才招聘;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鼓励用人单位灵活采用调动、聘用、合作等多种方式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

3、组织申报。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才达成意向后,按申报层次分别填写《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申报书》、《莆田市港城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申报书》或《仙游县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申报书》,向县人事局申报,经初审后,报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

4、评审确认。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组织专家对拟引进人才进行综合评审,并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并通知有关部门落实政策。

5、签订协议。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不少于三年的工作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相关法律责任。

6、优化服务。各涉及人才引进工作的有关部门要在县发展服务中心设立引进人才专门窗口,按各自职能优化服务,限时为引进人才办理手续并落实相关待遇。

五、管理服务

(九)县人事局建立“仙游引进台湾地区优秀人才工程”入选人才信息库,明确引进人才专门服务科室,负责为引进人才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和落实政策。用人单位负责为引进人才建设工作平台、安排岗位职务、落实配套政策,并明确专人做好服务工作。

(十)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用人单位引进人才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县委、县政府每3年表彰一批有突出贡献的引进人才和引进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

(十一)引进人才未能履行协议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终止其享受的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