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引进台湾地区优秀人才具体办法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发展战略和持续推进仙台合作与交流,进一步优化区域引才环境,促进台湾高层次优秀人才来仙创业创新发展,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根据莆田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具体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莆委[2010]56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和任务

(一)启动争创省、市级创业创新人才工程。依托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台资企业和其他事业单位,用5-10年时间,争取引进20名左右台湾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力争入选福建省、莆田市引进创业创新人才人选。

(二)实施仙游县引进台湾地区优秀人才工程。按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依港兴县、工业强县、生态立县”发展战略,立足我县现有产业基础,发挥资源比较优势,展望未来建设目标,围绕《仙游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我县进一步发挥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品牌效应,大胆先行先试,深化仙台经贸文化交流合作,推动仙台先进制造业、服务业和现代农业有效对接”要求,依托各类创新平台,建立仙台两岸产业人才交流合作示范基地,用5-10年的时间引进一批在台湾知名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生产一线等从事专业技术或经营管理工作,具有较强创业创新能力,学术技术、经营管理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引领和带动我县某一领域科技进步、产业升级、文化繁荣、社会发展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

(三)省级、市级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申报条件:

按照闽委办〔2010〕2号文件和莆委[2010]56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仙游县引进台湾地区优秀人才申报条件: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3年的聘用合同;年度驻我县工作时间在半年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重点引进的台湾高层次人才。应在海(境)外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或掌握核心技术,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能进行产业化生产,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海(境)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30%以上的创业人才;

(2)在台湾知名企业或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拥有能够促进我县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或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我县重点领域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3)在台湾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具有博士学位、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在某一专业领域掌握世界先进技术、我县急需紧缺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2、台湾大学生创业人才。应在海(境)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并掌握某一突破关键技术可在我县推广应用、经济社会效益良好的专业技术人员。

3、台湾农业实用技术人才。获得过台湾“神农奖”的杰出农民,并掌握农业突破关键技术可在我县推广应用、经济社会效益良好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其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特别急需的紧缺人才。